2019年9月19日 星期四

6年了,台灣人民終於等到了一個公道

菲律賓8名海警因殺害中國台灣漁民被判刑。
台漁船“廣大興28號”案件發生於2013年,菲律賓海巡公務船涉嫌開槍掃射該漁船,導致台灣漁民洪石成被射殺身亡。據台媒報導,案件經多年審理後,判決結果今天(9月18日)公佈,8名被告的殺人罪成立,刑期為8年至14年8個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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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廣大興28”號漁船資料圖。來源:台媒
據台灣“中央社”9月18日報導,菲律賓馬尼拉地區初審法院今天宣布“廣大興案”判決結果。8名開槍射擊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被判殺人罪成立,刑期為8年又一天至14年8個月
又一天。另外,被告必須支付5萬菲律賓比索(約合人民幣6786元)民事賠償和5萬菲律賓比索精神損害賠償。
對此判決,被告律師奎爾(Santiago C. Quial)在宣判後表示,將於今天之內提起上訴。
2013年5月9日,“廣大興28號”在“台菲重疊經濟海域”作業時被菲律賓巡邏艇掃射,台灣漁民洪石成中彈身亡,開槍的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被控殺人罪,其中2人因試圖呈交不實的槍彈報告被加控妨礙司法罪。台灣“中央社”報導稱,涉案人員包括據信下令開槍的指揮官德拉克魯茲(Arnold dela Cruz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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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律賓海岸防衛隊人員曾被控向台籍漁民開槍。來源:台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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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審理耗時數年,在判決下達前一天,菲律《人民報》(People's Journal)昨天(17日)刊登菲律賓台灣同鄉會會長蘇國芳的投書。蘇在投書中表示,“廣大興28號”只是沒有武裝的小船,菲律賓巡邏艇噸位是它的7倍多,這使得涉案人員所稱“台籍漁船試圖衝撞巡邏艇”的說法站不住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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